信息动态 |
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公告 |
市政府办公厅 2016-04-07
|
2016/4/7 15:30:19 |
根据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及市委的安排部署,2016年我市市、县、乡(镇)三级党委、人大、政府、政协换届工作将陆续展开。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,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,现将中央纪委机关、中央组织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“9个严禁、9个一律”要求公告如下: 1、严禁拉帮结派,对搞团团伙伙、结党营私的,一律给予纪律处分。 2、严禁拉票贿选,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、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,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,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,贿选的依法处理。 3、严禁买官卖官,对以谋取职务调整、晋升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,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,并依纪依法处理。 4、严禁跑官要官,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,一律不得提拔使用。 5、严禁造假骗官,对篡改、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,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。 6、严禁说情打招呼,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,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,一律记录在案,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。 7、严禁违规用人,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、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,一律宣布无效,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。
8、严禁跑风漏气,对泄漏、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,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,如发现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,请及时向组织反映。
市纪委举报电话:0351-12388-1市纪委举报网站: http:// shanxi.12388.gov.cn/taiyuanshi/
市委组织部通信地址:太原市新建路81号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(举报中心)
2016年4月7日 |